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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以案件自查自办压实基层监督责任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20 15:00

  镇(街道)纪委是推进清廉村居、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嘉兴市着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自查自办,以上下联动、片区协作、左右协同的工作方法,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引导镇(街道)纪委聚焦监督主业,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上下联动,让被动办案成主动办案

  “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2起因原村委会主任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审查不严造成的问题。一起是对户籍情况核查不实,而违规多批了20平方米建房面积;还有一起是对婚姻状况审查不严,导致一对夫妇在已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又获批了100平方米宅基地使用权……”

  2020年,平湖市新埭镇纪委监察办在对一起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检查时发现,可能存在审批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镇纪委监察办随即调取了该村最近几年所有审批相关资料作进一步核查,最终发现了问题。

  从检查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然后调取资料进行核实,再查得实证并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最终,新埭镇纪委监察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案件的调查、办理,全程都由新埭镇纪委监察办独立完成,而在前几年,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从2017年起,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将镇(街道)纪委监察办有没有自办案件、能不能实现自办案件,作为基层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人手偏少、业务不熟、畏难守旧等直接影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同时,建立了“工作向上报告、业绩由上考核、线索上面管理、业务上面指导、审查片区合作”的“四上一合”机制,将全市8个镇(街道)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块,分别由该市纪委市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

  “现在,我们基层纪委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什么疑难问题,都可以马上求助上级纪委,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吃透各项法规政策,解决镇(街道)纪委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平湖市独山港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周国华介绍说。

  “2020年,8个镇(街道)纪委共自办案件36件,数量创历史新高。更重要的是,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实现了从‘帮着办案’到‘独立办案’、从被动办案到主动办案的可喜变化。”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片区协作,让孤军奋战成合力作战

  在桐乡,该市纪委市监委紧盯基层案件查办的短板弱项,把全市十一个镇(街道)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协作组,每个片区协作组由该市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任组长,抽调相关办案科室、镇(街道)纪委监察办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组成,帮带结合、监管合一,为镇(街道)纪委监察办案件查办提供业务支持。

  2020年6月,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南部片区协作组在搜集问题线索时,发现了屠甸镇海星村原村民委委员赵某某可能存在违纪有关问题线索。由于赵某某的违纪行为较隐蔽,涉及账目较复杂,屠甸镇纪委监察办在初步核实阶段犯了难,案件查办陷入僵局,于是向南片协作组提出了协助申请。

  “收到屠甸镇纪委监察办的申请后,我们南片协作组立即派员指导协调案件查办,根据办案人员特长,优化组合分工,精准核查账目资料,深入开展谈话核实等,最终案件取得了突破。”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南片协作组负责人董卫泉介绍道。

  在线索办理过程中,片区协作组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就问题线索证据获取、谈话笔录、证据固定等工作进行现场协作。2020年10月,村干部赵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6.58万元。

  左右协同,让孤立信息成有效线索

  除了强化上下联动,桐乡市纪委市监委还采取部门间左右协同的模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桐乡市梧桐街道,街道纪委与信访、消防、农经等部门条线建立协作机制,要求协作部门一经发现街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送街道纪委。自2020年3月这项机制实施以来,梧桐街道已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13条,已立案2件。

  片区协作组根据不同问题线索的性质,联合建设、审计、统计、税务等不同部门的业务骨干,赴镇(街道)纪委进行点对点督导,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帮助基层厘清办案思路,精准核查方向。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高了不同部门(单位)与各镇(街道)间的信息比对、校验的效率和精度,使孤立的信息串联、活化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查自办案件提供技术支撑。

  “我们还以提高基层治理的群众参与度和自治能力为抓手,探索推行‘你点单、我监督’模式,形成了‘群众自治+监察监督’的工作闭环,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桐乡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这些举措,桐乡已连续两年实现基层自办案件全覆盖,今年1月,已有40%的镇(街道)实现自查自办案件破零。

  “不仅在平湖、桐乡,2020年,嘉兴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都实现了镇(街道)纪委监察办自办案件的‘全覆盖’。”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短板,整合监督力量,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激活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基层自办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72个镇(街道)自办案件实现了全覆盖,全年共立案182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1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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