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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颁布两周年 宣传学习不降温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20 16: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古镇里,银杏旁,长廊间,监察法学习活动正在嘉善县西塘镇举行。


  今年3月20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两周年,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宣传普及监察法,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再次掀起了《监察法》学习热潮。

  “两年前系统地学过,现在结合案例再学习,理解更深刻,认识也更到位。”西塘镇星建村一名村干部表示。

  “用权不可任性,监察就在身边。”自监察法颁布以来,嘉兴市借助各类宣传媒介,广泛运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公交候车亭等载体,做好监察法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宣传,使广大监察对象乃至普通民众知晓和熟悉。

  监委、监察调查、留置……两年来,这些监察法“专业术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熟悉。就在去年的3月20日,监察法颁布一周年当天,嘉兴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湖清风”推送了三条微信推文,同时公布了三名党员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一天三虎,嘉兴监委真牛!”那天的微信后台留言区,赫然留下了一位网友如此评论。

  2018年,55人,2019年,72人,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嘉兴市纪检监察系统交出的一份成绩单,而成绩单背后,是监察制度不断完善,监察程序更加规范,是纪检监察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


  监察法颁布以后,为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尽快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和新要求,嘉兴市纪委监委将《监察法》纳入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对监察法实施全方位培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将《监察法》纳入理论中心学习组进行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开设“清韵讲堂”,举办《监察法》专题学习分享会,进行专题交流讨论,提高用法能力。海宁市纪委监委则利用每周一晚上“夜自修”、科室会议等进行集中学习。


  “监察法的学习不是一时一刻的,也不是学一次就能学深学透的,”嘉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察法实践在不断深入,我们对监察法本身的学习也要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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