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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访谈】“抓早抓小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海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乐伦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1-08 09:33

本期专访:海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乐伦

感悟:从组织岗位转战纪委监委条线,原以为就是办办案子,真正深入才发现大不一样。特别是纪委“三转”以后,我们把工作重心聚焦在监督上,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才能更好推进反腐败工作。



问:过去一年,对于海盐来说,是聚力改革的一年,也是攻坚破难的一年,更是创新有为的一年。你觉得,纪检监察工作方面,做得最满意的事是什么?

答:2017年的时候,我们做过一个蹲点调研,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进一步做好纪委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文章。当时,有四个调研组,下沉到四个镇的村。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我们发现,问题不少。正好,那时县委、县政府领导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有相关批示要求,我们纪委也有深入去抓问题的想法。在这种“同频共振”的背景下,2018年,我们以“清廉村居”建设为主要抓手,以清权、清户、清资、清财、清源等“五清”工作法为创新手段,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针对租赁协议签订不规范、租金收取不及时、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等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多管齐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出租、村级事务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召开问题通报分析会,并组织全县各镇(街道)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出租自查自纠。我们还首次提出提级巡察,围绕村级党建、农村“三资”等重点巡察内容,对9个村(社区)进行提级巡察,发现问题113个,提出意见建议36条。在监督检查基础上,我们还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比如,农经部门专门优化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流程,强化对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清查力度,督促各村(社区)将有关资产统一纳入镇级平台管理,并严格执行“三年一轮审”工作。

让人欣慰的是,通过专项检查、提级巡察、制度规范等,海盐各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得到进一步规范,据统计,年度农村集体资产租金收缴率达90.4%。

问:有值得肯定的工作,那么,刚刚过去的2018年,有没有留下让你们感觉遗憾的事呢?

答:这是很现实的,管得严了,各类问责多了,必然会让一些人心理上产生“多做多错”的想法,这是不利于工作的。严管党员干部的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为他们解压,探索能让党员干部甩开膀子干的路径。譬如说,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我们早就建立了。但这类机制要如何真正发挥能效,才能让有担当、敢担当的党员干部放心放手去干事,还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并破题的。



问:从组织部长岗位转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你最直观的感受是什么?新一年,新展望,接下去,你们准备怎么干?

答:以前,以为纪委就是办案的。实际上,纪委监委工作涵盖面很广。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要抓早抓小,才是对干部的爱护。2019年,我们海盐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监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精准监督、精准发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好“执纪监督检查”这篇文章。

一方面,我们要强化内部信息互通,着重建立问题梳理发现机制,定期召开问题风险联席研判会议,梳理阶段性信访举报、信访调查、正风肃纪、巡察中发现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重点风险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找准“靶心”。

另一方面,我们要强化外部监督合力,探索建立“1+X”重点领域监督工作机制。“1”就是由县纪委根据平时检查调研掌握情况,“X”就是有关职能部门根据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研究确定若干项重点廉政风险项目,并与县纪委共同组建专项监督组,及时发现廉政隐患,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公权力规范运行。根据前期排摸梳理,我们已经初步确定8个专项监督检查项目。如,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以助学资金等财政帮扶型资金使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扶贫领域系列专项监督;会同国资部门开展镇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专项监督;会同发改部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监督等。

相信,2019年,会是十分忙碌的一年,也是相当充实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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