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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党委向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3-17 16:45

  


  3月14日和15日,我市各县(市、区)党委书记逐个到市纪委会议室当面报告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后,当面进行点评,并现场反馈评议意见。针对评议反馈问题,县(市、区)党委均要在签字背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初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党委已全部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2016年度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纪委将这些书面报告分送给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市纪委委员进行评议,然后汇总评议意见。

  下级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中央、中央纪委的一项制度安排。按照上级部署,今年县(市、区)党委书记当面报告的重点除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外,还报告了个人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情况,2017年履职思路打算等。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事业成败,事关人心向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刚说,下一步,各县(市、区)党委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要向省委、市委看齐,尤其是“一把手”,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对照责任清单要求,在工作中逐条细化,逐条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意识;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巡察机构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特别是要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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