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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杯酒破规矩 嘉善的这名干部因为这个受了处分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2-21 16:33

“没有听说有‘收钱办事’的细节呀,怎么还是被处分了呢?”“虽然没收钱,也没替人办事,但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就是没有‘过关’,肯定算违纪。”

 去年,嘉善县纪委通报姚庄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唐李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受到了当地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去年“平安夜”那天,唐李龚参加了在姚庄镇招投标交易中心召开的一个道路绿化养护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打电话请老唐一同吃饭过“平安夜”。想到工作已经结束,“应该也不涉及公事,就是朋友间一起过节,图个热闹”,认为“没什么讲不清楚”的老唐欣然赴约。随后,两人在一海鲜饭店吃饭喝酒。酒后兴致很高,耐不住“盛情”的老唐又与该经理一同到KTV唱歌。 

 “话筒一拿,我酒就醒了一半,感觉到可能不妥当。所以坐了一会儿就回家了。没想到,几天后还是被人举报了。”面对来调查情况的纪委干部,老唐十分后悔。最终,唐李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他错就错在把‘管理服务对象’直接等同于‘朋友’,把别人的‘感情投资’看成是‘礼尚往来’。这也是很多基层党员干部在逢年过节等特殊时间节点上常犯的错误。”据嘉善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种情况,该县一方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引入更多更广范围的群众监督;另一方面紧扣节点加强正风肃纪检查,对“四风”等问题露头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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