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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海宁:用好问责利器 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海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16 16:2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问责是强有力的利器。2016年,海宁市纪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紧监管,以问责推动党员干部履职担当,走出了坚实的步子。


抓住关键少数——传导压力 压实责任

  2017年1月16日,海宁市委书记朱建军带队对斜桥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场听取了镇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随机点名分管领导询问其“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图为海宁市委书记朱建军对斜桥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这是海宁市纪委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构建起的“三单一网”中具体举措之一,目的就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 

  所谓“三单”,指的是任务清单、考核清单和反馈清单。年初,建立任务清单,每位领导干部签订责任书,提出一项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任务,作为年度主办担当项目。出台《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列出考核清单,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刚性考核。年底,由市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一一列出反馈清单进行“一表式”反馈。 

 


图为海宁市委书记与领导干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如果说“三单”是集中在一些时间点上开展监督,那么“一网”则是把监督落实到日常。借助科技手段,海宁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将全市领导干部个性任务项目纳入网上平台进行管理,各级纪检组织分季度分色评定,实时跟踪监督。 

 


图为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 

 

  2016年,全市领导干部共领衔个性化任务556项,组织市纪委委员面对面听取12个镇(街道)和5个重点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反馈问题73个,提出意见建议32条,运用动态监管平台定期评价监督2100余次,亮出黄灯26次,督促556项个性化任务全部完成。 


“一案双查”——失责必问 问责必严

  2016年6月,某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对此,海宁市纪委实行“一案双查”,最终分管该下属单位的副局长因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图为海宁市印发的《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海宁市纪委始终坚持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海宁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2016年,海宁市共对5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担当。


通报曝光——问责一个 警醒一片 

  2016年12月30日,海宁市纪委官方网站、微信同步发布了“海宁市通报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问责案例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党员干部的关注。 



图为“廉洁海宁”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本地问责案例 

 

  为使问责的威慑力发挥出最大效用,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海宁市纪委运用网站、微信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共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营造起了执纪从严的氛围。 

  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016年7月11日,海宁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对全市6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以案说纪式的谈话,讲话中一个个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的案例成为现场最生动的教材,形成了面上的震慑。 

 


图为海宁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此外,海宁市纪委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制作《学习与警示》教育资料发送给全市党员干部,以案例情景模拟形式进行廉政微测试,对农经局腐败窝案及“一案双查”问责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制作成专题片《涉农补贴“补贴”了谁》。在海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教育”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不敢腐”的氛围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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