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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海盐: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来源: 海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16 16:19

      海盐县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级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工作,设立派驻机构16家,对全县55家部门(单位)实行派驻监督。出台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施意见,明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一年来,全县各派驻机构聚焦主业,有效发现并及时报送廉情信息、问题线索,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探头”作用。 


高清监督班子成员 

  综合派驻,为“转变职能,破同体监督之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县纪委第十纪检组派驻监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和县司法局等3个部门,通过日常正风肃纪检查,建立廉政档案、谈话、提醒、查帐等发现涉及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的问题线索50余条。该组组长王寒波说:“派驻纪检干部要当好千里眼、顺风耳,才能切实发挥派驻监督的高清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从源头杜绝腐败。” 


 

 

  第十纪检组紧紧盯住领导班子成员,以问题为导向,特别是向权力运行的特点规律里钻,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违纪处。自2015年3月开始,该组不停地将已有的问题线索挖深、挖细、挖明白,涉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苏建良及其他局领导的重要问题及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2016年6月,苏建良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实,苏建良违反政治、组织、工作、廉洁、生活五大纪律,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受贿、贪污、渎职、违规高利转贷等,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全力监督民生工程 

  “变更手续不规范,业主单位未及时向发改部门进行报备或提出申请,原因在于施工单位未及时向业主单位提出施工需变更内容,而是‘先斩后奏’等相关施工完成后才提出。工程变更纪律必须严肃。”在两项体育民生工程专题监督检查汇报会上,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提出纪律要求,有问题责令部门尽快整改,确保民生工程得“民心”。 


 

 

 


  去年9月和今年3月,县文体局的两个建设项目——县游泳池维修工程和体育中心维修工程相继启动建设,到今年6月,均已基本完成,等待验收。两项民生工程建设过程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有没有问题,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参与了验收会,除了听取汇报、检查各项台账资料外,还现场查看项目情况。第四纪检组还发现项目变更内容审核方面存在问题,变更内容多,金额大,要求责任部门尽快整改,对整改结果,后续继续跟踪监督。县文体局副局长吴利平说:“派驻纪检组参与民生工程的监督,促使我们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时更加规范,降低廉政风险。” 

  第四纪检组组长金建勤说:“这样的做法也是我们在加强监督方面的一种尝试,加强这方面的监督,使我们的民生工程真正为老百姓所建、为老百姓所用。” 

  

发现苗头提醒党委 

  9月26日晚,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从夜间19:00至21:00对所辖单位10辆公务用车定点存放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县商务局下属公司公务用车没有停在单位指定停车位,马上与商务局分管领导联系了解,该车辆因年检未通过,正在修理厂检修。在日常检查中,该纪检组还发现商务局下属单位中公务用车存在公车私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和苗头,及时与局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得到领导高度重视,经研究对下属国有企业4辆公车移交国资统一处理。 

 

 

 

 

  “我们监督的都是经济部门,公务接待多,平时注重‘抓早抓小’,经常不定时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提醒党委主体。”第五纪检组组长许影霞说。该纪检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单位在西餐厅消费的2588元招待费进行核查。经查,此开支为单位2016年3月至7月先后9次为招待广州深圳、东莞客商的支出消费。由于费用小一次性结账报销,这与一事一结报规定不相符。为此,第五纪检组要求其作出情况说明,责令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操作。针对检查中发现一单位在外出招商中现金支付较普遍的问题,第五纪检组向局党委反映,班子成员表示,从领导班子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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