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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6】秀洲:派驻监督释放力量

来源:秀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2-15 11:23

  2015年12月,秀洲区纪委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共设立9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5家、单独派驻4家,对全区43个区级机关部门实现了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派驻机构全覆盖之后,如何加强和规范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秀洲区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秀洲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流程、职责和责任,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抓早抓小,创新派驻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部门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作风效能建设、厉行节约等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并核实违纪问题线索,开展信访调查、核实性谈话、违纪问题调查等纪律审查工作;对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进行问责……根据《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这些都是秀洲区各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能。

  去年以来,秀洲区积极采用专项监督、专项函询等方式,聚焦归口部门的人、财、物、事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等积极开展监督。在监督过程中,通过发放《监督通知书》告知部门、听取部门汇报、查看台账资料、与部门人员谈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同时,各派驻纪检组坚持“小处着手、小节管起”,在事前监督上下功夫,督促归口部门落实纪律教育责任制,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仅2016年,各派驻纪检组督促指导归口部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79次,筑牢了党员干部的纪律防线。 

 

 

 

挺纪在前,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 

  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对3个区级机关部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因履职不到位致使下属单位出现意外事件,对区级机关某部门的4名中层干部诫勉谈话……这是秀洲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在严肃执纪问责方面交上的“成绩单”。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秀洲区各派驻纪检组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不执行党章要求等问题,综合运用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组织调查等方式,严肃执纪问责。

  秀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各派驻机构针对群众反映的归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含集体廉政谈话)220余人次,办理信访举报9件,开展正风肃纪68次,有效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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